省五一劳动奖章相当于什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劳动模范的各项待遇。各项待遇具体调整如下:
一、提高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二、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
三、继续对劳动模范(先进)实行医疗补助。
城镇市级及以上在职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药费,由个人承担部分,继续按《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199号)和《杭州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杭政办[2003]3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市级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先进)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四、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的列支。
劳动模范(先进)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由劳动模范(先进)所在单位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荣誉津贴在离退休费中列支,医疗补助费用在医疗费中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如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由其主管单位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劳动模范(先进)荣誉津贴的发放和医疗补助应列入社会化管理。市级及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五、建立劳动模范(先进)专项补助资金。
市财政及各区、县(市)财政都应设立劳动模范(先进)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因所在单位经济困难濒临破产或无工作单位,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确实无法落实的劳动模范(先进)的补助和因遭遇天灾人祸、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饿劳动模范(先进)的补助。劳动模范(先进)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六、劳动模范(先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给予优先。
住房困难并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劳动模范(先进)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不参加社会的排队摇号,并在地段的选择上给予适当优先。具体办法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劳模)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立足制,多出成果、多出处于领先地位,展、下岗失业人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和在岗位“创新、创先、创优、创最佳”中做出业绩者。
2、崇尚科学。
3、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兴农、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贡献者。
4、敢于探索,勇攀高峰,在共和国的光辉历史上,各条战线涌誉证劳进我国先进生高
的荣誉先进生产者”、“全现代化建设的中央批后被文化发现出成千上万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始终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5、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劳动价值体现社会精神价值。
-劳动模范
2019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不分配工作。具体待遇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
第四条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
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待遇问题的复函》
山西省总工会:
你会“关于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待遇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全总表彰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工会-全国总工会全办公厅关于“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待遇问题的复函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国五一劳动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中华全国总工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状、奖章或奖牌,对个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第十一条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和其它活动。休养和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
第十二条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国家或省级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各地方对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奖者做了进一步的规定,例如《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劳动局关于修订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干部、工人提高退休费标准的通知》
一、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战斗英雄称号的干部、工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百分之十五。
二、获得一次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特等劳动模范称号;获得两次以上劳动模范称号,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干部、工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提高退休费标准百分之十。
三、获得一次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干部、工人,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可提高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
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市五一劳动奖章有啥用
劳动模范享受的待遇:
1、职工劳动模范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工资、有关津贴照发。
2、对农村无工资收入,长期患病或因病住院,医药费本人负担确有困难的劳动模范;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其所在地财政给予临时性补贴。
3、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模范管理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劳动模范的疗养休养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可集体组织劳动模范疗养休养,也可根据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劳动模范到外地参观或出国考察学习,所需费用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支付。劳动模范疗养休养及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4、有条件的单位可为省以上劳动模范增办补充养老保险。
荣誉津贴(补贴)标准
为已离退休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见本意见第一条)设立荣誉津贴,无工资收入的农村劳动模范给予生活补贴。标准是:
1、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
2、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含部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
五十年代、六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再增加20元;七十年代、八十年代获得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每月再增加10元。以省政府名义命名的省级战线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每人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元。
3、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无工资收入的劳动模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要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比照本意见第三条l、2项荣誉津贴标准发给。
4、对机关和事业单位1993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补贴,标准是: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120元,省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以省政府名义命名的省级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每人每月补贴50元。对1993年工资改革以后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不补贴。
5、荣誉津贴由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支付。单位确有困难无力支付的,经核准后,由本级财政解决。农村无工资收入的劳动模范补贴费用由其所在市、县财政负责。
6、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补贴)与其他荣誉津贴(补贴)不兼得,可按最高标准执行。
7、企业中的劳动模范按本意见规定应享受的待遇在企业破产时应作出妥善安排。
丧葬补助费标准
农村全国劳动模范逝世按40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逝世按300元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所需费用由其生前所在地财政支付。
五一奖状
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
自主创新,大力提高职工素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劳动关系和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获奖前获得过省部级表彰。
获奖条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勤俭节约、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一般应获奖前获得过省部级表彰。
-五一劳动奖章
辽宁省人民政府-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改善和提高
劳动模范待遇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历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18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25日出炉。中华全国总工会表示,今年将颁发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9个、,表彰全国工人先锋号799个,其中首次单独列出获表彰比例的产业工人占比超过四成。
在表彰的奖章先进个人中,产业工人290名,占41.61%,高出规定比例6.61个百分点;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160名,占22.96%,高出规定比例2.96个百分点;科教人员151名,占21.66%,高出规定比例1.66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39名,占5.60%,比分配名额少6名;其余为管理和其他方面的人员以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
本次的农民工占比也达到历年最高,在奖章人选中共有89人受到表彰,占12.77%。王俊治表示,此次评选具有较强时代性和先进性。所有表彰对象都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具有省(部)级表彰的荣誉基础。
此外,此次评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类表彰对象基本涵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且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例较高。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分别占40.0%、38.16%、37.05%,均高出规定比例。在表彰的奖章先进个人中有女职工156人,占22.38%;另外还有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30人、工会干部15人。